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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08月10日

浙注协〔2018〕63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16号)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度相关工作安排,75家会计师事务所列入省注协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现场检查预计在9月3日开始,全省检查外勤时间大约需要25天。具体到你单位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今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仍将强化事务所系统风险的检查与评估,切实做到系统风险评估与业务报告检查并重。在实施系统风险评估时,重点关注事务所与业务质量控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评价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三、业务报告的选取范围:在事务所系统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检查组合理确定高风险业务项目检查样本。其中,应优先考虑事务所2018年出具的业务报告。抽查的业务项目要考虑全面性和代表性,重点考虑检查下列业务报告:(1)为上市公司、金融机构、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公开交易公司等公众利益实体出具的审计报告;(2)为频繁变更审计机构及可能涉嫌财务造假等高风险客户出具的审计报告;(3)涉及并购重组或业绩考核压力较大的企业的审计报告;(4)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或对外投融资基金的审计报告;(5)用于银行融资或与专项资金相关的审计报告;(6)高龄、频繁转所以及报告数量过多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报告;(7)上一轮执业质量检查中被惩戒或有线索表明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以及第一轮检查中未被抽查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

四、各相关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系统学习和深刻领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将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和难得机遇,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归整业务档案,积极准备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职业道德守则遵循情况、业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审计操作规程及其他业务规程实施情况、业务工作档案归档情况、财务管理规范情况,以及与事务所的内部治理、企业文化、领导理念等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等。

五、各相关事务所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请各相关事务所组织对本所2018年出具的业务报告及工作底稿等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做好自查工作记录及自查报告,并于8月27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2)电子版上报监管部。邮箱280229231@qq.com,主题及文件名请标注“XX事务所2018年度自查报告”。

七、各相关市注协应当积极督促各相关事务所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并为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八、本次执业质量检查人员主要由本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和协会工作人员组成,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廉政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执业质量检查事务所名单

附件2:自查报告模板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8月2日